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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架構

本處置研發長一人,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,任期依本校組織規程第十七條之規定辦理,負責綜理本處業務,主持全校研究發展事宜。本處下設研發業務組、產學合作組、創新育成中心,各組置組長一人與組員若干人,辦理相關業務。

 丁純婷秘書 研究業務組 產學合作組 創新育成中心